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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章 玩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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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大人,先不要急着招募临时工,你从那些衙役之中,给我找几个爱狗的,让他们下午随我去一趟牙人市场。”

    听到秦天这话,韩萧一愣。

    “侯爷要去牙人市场招募临时工?”

    “不是,去买几条好犬。”

    韩萧越发愣了起来,他真有点不明白秦天到底要干什么,不过他并没有再继续问下去,衙役很多,要找几个爱狗的,也不难。

    狗这种东西,喜欢的人还是很多的。

    韩萧的效率不错,刚过中午,就给秦天找来了十几个爱狗的人,这几个人在刑部的职位都不高,平时也不怎么受重视,不过爱狗,却是出了名的。

    不仅喜欢狗,而且对养狗也很有心得,最重要的是,一条狗的好坏,他们看一眼就能够看个差不多。

    对于这样的人,秦天自然是更加喜欢的。

    随便问了他们几句话后,便带着他们往牙人市场赶去,不过他们刚离开走到街上,迎面就碰到程处默几个人在那里晃悠。

    看到街上有卖水果的,拿起一个就吃,那卖东西的,都知道这几个小祖宗,没一个敢要钱的。

    程处默正啃着一个苹果,一抬头看到秦天带人走了过来,脸颊顿时微红起来,连忙伸手入怀,逃了几枚铜钱扔给了小贩。

    这可把小贩给吓坏了。

    “小公爷使不得,使不得啊,您吃小的水果,那就是看得起小的,怎还敢要钱……”

    小贩嘀嘀咕咕的说着,程处默和尉迟宝琳他们却是根本就没有搭理他,直接向秦天这边迎了过来。

    “秦大哥,你这是带人做什么去?”

    刚才的一幕,秦天都看在眼里,不过最后他们出钱了,秦天也不好说什么,道:“去牙人市场,买几条狗。”

    “买狗?”秦怀玉有些意外,不过紧接着,其他人立马就跟着嚷嚷起来:“我们也去,狗嘛,我也喜欢,我也去买一条。”

    “我也去,我也去……”

    几个小祖宗缠的厉害,秦天很无语,自己去买狗,那是为了提高以后的破案效率啊,他们几个人纯粹就是为了玩。

    不过,他们都知道了,不让他们去,好像也不太可能。

    懒得多言,秦天道:“走吧!”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向牙人市场赶去,牙人市场在西市的一条巷弄内,这个巷弄很长,一眼几乎望不到头。

    而在这条巷弄两旁,全是各种牙人贩卖奴隶、奴婢的,最里面,则是一些活物交易,比如说狗啊,马啊什么的。

    刚走进去,就听到几个牙人在那里不停的吆喝着。

    “新来的新罗婢啊,心灵手巧能暖床,保证让你夜夜做新郎……”

    “新来的昆仑奴,力大脾气好,买一个回去,绝对物超所值,顶的上三四个佣人……”

    新罗婢,昆仑奴,大唐最畅销也最有名气的两个奴隶种类,但凡有钱人,皆以能够用得起新罗婢和昆仑奴为荣。

    秦天看了一眼那些新罗婢,长的并没有传言中的好看,至少有点不入他的眼,所以在被牙人招呼的时候,秦天根本就没有搭理,直接就往前走了。

    不过程处默这小子,却是走过去啪的一下打在了那新罗婢的屁股上。

    这一巴掌,顿时引起了一小的轰动,那新罗婢脸颊微红,想叫又不敢叫。

    “这屁股好,好生养。”

    尉迟宝琳撇了撇嘴:“你咋知道好生养?”

    “俺爹说的,这看女人就跟看马一样,屁股大就好生养。”

    “真的吗,我也试试……”

    几个小流氓进入牙人市场后,牙人市场就有点乱套了,秦天很无语,他们才多大啊,竟然都已经讨论起这样的事情来了?

    真是……世风日下啊,看的秦天都想上手试一下,不过,作为堂堂宰相,他可没有程处默这些人不要脸。

    所以,虽然这个念头很强烈,他还是忍了下来。

    继续往前走,就有卖昆仑奴的,昆仑奴身材高大,皮肤黝黑,有点像后世的黑人,不过跟后世的黑人比起来,他们的皮肤要稍微白那么一点。

    这些人看着都有点彪悍,虽然被牙人宣传的很不错,但秦天还真不敢买,因为曾经就出现过昆仑奴杀主的案子,万一买了一个心理有问题的,那可就晚了。

    相比较下,其他奴隶虽然能力不强,但更容易被驯服。

    不过,秦天今天不是来买奴隶的。

    走到尽头的时候,一股屎尿味扑面而来,有狗的,有马的,狂吠之声不绝,而在这狂吠之中,还夹杂着牙人的吆喝。

    “上好的神驹,一日千里,绝不忽悠啊。”

    “神犬,神犬,看家护院,让你日夜无忧……”

    这里相比较前面卖奴隶的,要更为脏乱一些,程处默等人走的靠后,进来之后就撇起了嘴。

    他们突然有点后悔跟来。

    秦天这边,却是已经跟那几个衙役吩咐起来了。

    “你们分头行动,但凡觉得是好狗,都给买回来,谁买的狗好,本侯重重有赏。”

    一听有赏,这些衙役顿时来了劲头,立马就四散而去,各自凭本事买狗去了。

    程处默他们这些人,却是一直紧跟着秦天。

    秦天在街上走着,也是来回的寻找可以用的狗,其实警犬,最好的就是从小开始养,这样可以培养跟狗的感情,也可以将狗训练的更加聪明。

    如果狗的智商已经定型了,那就不好训练了,那些衙役,要找的就是一两个月大的幼犬。

    秦天也不例外,而就在他这么找着的时候,一条有点肥胖的黄狗突然笨拙的向秦天跑了过来,而且跑过来后,还不停的在秦天面前摇尾巴,极尽讨好之能事。

    秦天看了这条狗一眼,笑了笑:“老板,这狗多少钱?”

    卖狗的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子,道:“这是我自家母狗生养的土狗,你若要的话,给一百文钱就行了。”

    一百文钱一点都不算多,卖狗的跟卖马的不一样,卖狗的多半都是自家狗下崽,养不了这么多,所以拿来卖,卖出去了,就是一笔额外的收入,不指望这个赚钱。

    所以,价钱什么的,都特别好谈。

    “好,这条狗我喜欢,两百文我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