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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0 我只要一只

作者:金元宝本尊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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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后又有两三家夜市陆续开业,让平均一年就要在电影里毁灭两次的扭腰城市民们更是疯狂了一把。

    不过这些夜市比起神州来就是渣渣,渣渣中的渣渣。

    因为这些夜市一周最多有两天开放,甚至有的一周只开放一天。

    而且,只能玩到凌晨一点。

    就算是到了狂欢季的十一月,在如此众多夜市中,也最多能玩到凌晨的两点。

    漫步在一座座全透明的玻璃小店,夜晚的霓虹漫漫,五光十色的灯光照耀下,一间间的玻璃小店就跟一各个微缩的火柴盒。里面的人就像是童话世界的小人儿,更像是一个个的模特。

    东北的几座玻璃小屋则是一片珠光宝气,闪耀腾腾。那里摆着的各种珠宝首饰也是整个夜市最耀眼的风景线,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

    一阵阵悠扬的格兰岛风笛在满是烤肉香味的夜市上空飘荡,绚烂七彩的游乐场旋转木马叮叮当当,伴着孩童最纯真的欢笑将整个夜市推向了高潮。

    在旋转木马的旁边有一个七八岁的黑头发小女孩正捧着糖果和玫瑰穿梭在拥挤的人群中,向每一位情侣推销着自己的东西。

    连续好几次的失败让小女孩有些气馁,孤零零的站在那里茫然的看着周围熙熙攘攘欢乐的人群,稚嫩的蓝眼睛里流露出些许的悲伤。

    似乎看见了同样是孤单一个人的金锋,小女孩想要上前去却是又畏惧金锋拒人三米外的冷漠而停住了脚步。

    金锋摸出二十刀郎出来,抓了一把糖果剥开塞进嘴里笑了笑独自走远。

    转过游乐场则是一片大空地,这里摆着密密麻麻并不规则的小摊位,就跟国内小镇逢双赶集的镇集一般无二。

    这些摊位都是普通百姓自己摆设的。所出售的东西也都是各个人家里不用的各种玩意。

    从日常用品到收藏品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大到一米多高的电动恐龙,小到一个小小的指甲刀应有尽有无奇不有。

    在全球科技树停滞发展经济下滑的年代,第一帝国的老百姓同样是勒紧了裤腰带过日子。自己不要的东西哪怕能换一点零花钱也是一笔额外的收入。

    眼看着就要过年了,多准备些钱总是没错。

    在一个地摊上买了两个超级巨辣的仙人掌国烤肉饼,转过身来看了看密密一大片的‘自贸’摊位区,啃着卷饼慢慢在这里闲逛了起来。

    这当口,张思龙也找到了金锋。这个笑得面瘫的疯子虽然戴上了口罩,但他的肩膀身子却是在不住的抽搐。

    自贸区的灯光很暗,大部分的居民用的都是自己家里的锂电池电灯。

    在他们当中也有不少人是扭腰各个跳蚤市场的商贩,趁着这个难得的时间段也过来摆摊。毕竟这里的人流量很大。

    走了大半圈看了不少的东西,金锋也忍不住手痒,随意出了两下手。

    花了四十刀郎买了一个超级大漏。

    《X战警》#1漫画!

    这本漫画是夹在一堆上世纪各种漫画书中,卖漫画的人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小伙子。他说这是他父亲的漫画书。他的父亲在上个月死于劫匪入室抢劫。

    在随意的翻阅了一大堆漫画书之后,金锋花了四十刀郎拿下了这些漫画书。

    其他漫画书都是一般,唯独有一本漫画非常的了不起。

    他就是《X战警》#1!

    这是1963年漫威公司出品发行的漫画,内容介绍了这支团队的核心成员。

    镭射眼、天使、野兽、冰人和琴五个超级变种人。

    最近十年复仇者联盟的成功在全世界捕获了亿万粉丝的关注和痴迷,但事实上当年在第一帝国,X战警才是最受欢迎的。

    这本漫画主要讲的是变种人与万磁王的第一次战斗。

    这本漫画在2014年以46万刀郎价格出售,也成为了全球最贵的十大漫画书之一。

    当然,就跟邮票一样,越是新的邮票越值钱。漫画同样如此。

    这本漫画保存得极好,甚至还用塑封袋包着。

    看得出来这个小伙子的老爹也是一个忠实的漫威迷。

    另外还有一本漫画价值也不算低。

    其中一本是最为出名的神州队长。这是漫威公司神州裔同胞做出来的超级英雄,跟漫威宇宙世界没有任何联系。

    漫威世界里倒是有另外一个神州队长,不过他已经战死。

    这本漫画同样是第一版的,而且保存得极为完好。在第一页还有两个作者的签名。

    他的价值并不在于价格,而是收藏!

    拿下了这些漫画,金锋继续往前,又在某一处地方捡了不大不小的漏。

    那是一双被炒到天价的高科技球鞋。

    当金锋看到这双球鞋的第一眼就是不可能。

    鞋子的颜色为灰色,样式有些像半筒靴,整体为灰色。鞋子下方为湖水蓝的气垫。

    摊位的主人是一对老夫妇。他们的儿子死在去年第一帝国最大的校园惨案中。

    伤心欲绝的夫妻俩悲伤过度花了整整一年的时间依然没有从丧子之痛的阴影中走出来。

    这双鞋的来历出处夫妻俩并不知情,根据他们的回忆说,这鞋最先并不在自己家里。自己的儿子死后,他的老师和同学送来了慰问品,想来这鞋就是其中之一。

    老夫妻两口子的摊位在自贸区最中间,这里的光线很暗,逛这里的人几乎就没有。

    但他们的摊位上的东西都还不错。

    一对戒指是夫妻俩结婚时候戴的,一个劳力士的手表,一个卡地亚的女表。光是这几件东西就值不下五万刀郎。

    但比起那双鞋子来,却是又差了整整的四倍。

    这双鞋子是Nike-MAG。史上最贵的一双的球鞋。

    这里的最贵指的并不是乔丹、科比、张伯伦、莎拉波娃、阿加西这些个伟大的职业运动员亲自穿过的战靴。

    Nike-MAG并没有具体的发售时间,甚至都还没有正式的发售。只是耐克公司推出来的限量版球鞋。

    他的那些个减震舒适度自不用说。他的特殊之处就是鞋带自动收放,根据舒适度来定。

    在鞋的内侧有三个按键,可以根据自己的感官调节鞋带的松紧,根据自己喜欢的颜色控制鞋垫的灯光。

    简单点来说在,这双鞋就是一双能自动系鞋带的黑科技的运动鞋。

    在2016年港岛,Nike-MAG这款鞋拍出了八十一万港岛币的高价,而在同一年轮蹲则拍出了五万多镑。

    2016年年底,也就是在脚下的这座城市,则拍出了二十万刀郎的天价。

    二十万刀郎是个什么概念?

    在第一帝国二十万刀郎能买阿斯顿马丁RapideS,或者宾利FlyingSpur,亦或者法拉利CaliforniaT好些个顶级超跑。

    当金锋看到这双鞋子的时候也是极为意外。在征得老两口同意后,金锋拿起了一只鞋子观摩起来。

    在鞋内找到了那三个按键,轻轻一摁,鞋底气垫顿时亮了起来。再摁两个按键,气垫上方一个棱形的方框也开始闪烁。

    老夫妻俩对此并没有感到任何的惊讶。

    也就在金锋要开口问价的时候,一个黑影跨步而来抬手就把盒子里另外一只球鞋拿到了手。

    “上帝。这鞋真漂亮。我买了。”

    来的人是不远处的一个商贩,在皇后区的跳蚤市场开着自己的店铺,妥妥的二道贩子无疑。

    “先生,这双鞋我非常喜欢。我愿意出五百刀郎买下它。你们觉得怎么样?我叫唐尼。”

    老两口似乎有些意外,眼神看了看金锋。

    “对不起唐尼。鞋子是这位先生先看的。我想应该……”

    老两口的话还么说完,唐尼贩子就微笑着打断了他的话:“可是是我先出的价。不是吗?”

    “我非常喜欢这双鞋子。我决定再加一百刀郎。”

    唐尼的话堵住了老两口的嘴巴,相互看了看,用眼神在交流。

    也就在这时候,旁边的金锋淡淡说道:“我出六百刀郎。只要这一只。”

    这话出来,老两口跟唐尼贩子有些懵了。

    六百刀郎只要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