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ooc?且你不等于开拓者。
可代可磕,请随意。
不论如何,请酌情阅读。
山林之间,岚先是被鸟雀的叫声吸引,警惕地环视四周,它们几只几只的凑成几个小团体拦着什么人,叽叽喳喳地朝谁讨要食物。他顺着它们的方向看,发现我就在那里。
我从头到尾都在看他,一边吃饭一边看。
他那狐狸变的挚友……也就是我,脚边躺着两捆东西,是油纸包一个连着一个系上串起来的,它们的主人手上忙着往嘴里塞东西,生怕小不点们撬走她一点吃的。
我一手烧鸡一手烤饼,先把烧鸡撕碎了倒到饼子上夹着吃,吃得很急,和以前一起赶着写折子时一样,好像后面有人在追。因为我想起来,虽然岚为人正直,但他抢我鸡吃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吃食塞得我脸颊两边都鼓着,像一只偷食的狐狸,他一直紧盯着我,不只是瞧见了手上那点东西,他还看见我的上衣的兜了几本书,袖子也是不自然地垂了下去,像放了什么重物,一眼就知道是我定是去逛了哪儿的市集,买回来这么多东西。
他一直都很聪明,只是武名更显,又没有什么正儿八经的朱门亲戚,导致文官集团喜欢骂他一介武夫。
“等等——”他冲我喊。
我吃得很快,吃完也不忘拍掉手上的渣子,请聚过来的小鸟们吃一顿。抬头抹嘴时,正好撞上脚步匆匆的岚。
他贴太近了,鼻尖上的汗快要挂到我额头上。
“将军。”我打了招呼,后退两步,提溜着脚边的两串东西,抖抖袖子作了个很随便的揖。烧鸡的多余油渍沾在袖子内面,岚是看不到的。要看更多好书请到:468v
但他这个人有很奇怪,想象一个场景:时隔十几年重逢的旧友,他在发现自己是个会变变变的狐狸精后,仍不离不弃找寻,见面的第一句话不是“好久不见”或者“死吧妖孽”,而是“袖子给我看看怎么洗”。
我想,他一定很喜欢洗衣做饭。
就像我喜欢攒功德一样。
如果不是被岚搞没过尾巴,我可能会很乐意带他回家玩,有这么一个好人帮忙做家事,家中的“妻子们”也会轻松一些,去读书练字,不用太顾忌我的感受,总是做些多余的动作,让宅子越住越精致。
“真是热心肠。”我总算想起自己是个有很多家室的狐狸,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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