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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回: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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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本怎样的笔记啊,全是由颜色各异、质地完全不同的破旧纸片装订起来的,这一张的大半写满了购物的清单,什么鸡两只,鱼一条,肉三斤;那一张的反面沾染着大块的油渍,散发出可疑的气味;有的则干脆像是从哪里撕下来一样,完全是不规则的形状……

    这些千奇百怪,皱巴巴的低劣纸片,被十分细心地一张张捋平,然后用棉线精心装钉成厚厚的一册,而在每一张纸片的每一个空白处,都画满了各种各样的图形和苻号。

    “我没干净的纸可用,所以……所以都是从领主大人丢弃的垃圾里……捡的。”见高歌细细地翻看着自己的笔记本,凯文红着脸解释。

    “这本东西,纸质的确是很差,但那又怎么样!它依然是一件无价之宝。凯文,你是个天才!”高歌看完了整本笔记本后,慨叹道。

    整本笔记,满是奇思妙想,那一个个巧妙的间架结构,一种种匪夷所思的传动设计,无不是这个时代闻所未闻的。

    对方是一个天才,这是高歌的真切感受。

    所谓天才,就是凭空从天上掉下来的,见识和才能莫名其妙就远远领先于时代的人物。

    这样的人物,如果能充分施展他的才华,将把整个时代或整个时代的某个方面向前跳跃式的提升一大截。

    在人类的历史上,像这样的人物并不少见,没想到的是,在小小的薇山城里居然也会隐藏着一个。

    在笔记本中所展示的设计方案,有些是像机关鸟这样的玩意儿,有些则是出于实用的目的,这其中有一部分以高歌看来是完全可以实现的,但还有大部分则天马行空,完全不可能实现或是以目前的文明程度无法实现的。

    会自己走路的牛,永不落地的飞鹰,入水为船上岸为车的万能载人器……这些东西居然都进行了深入的设计,虽然最后显然都失败了,但无疑是极好的学习和钻研的积累。

    “我从小就喜欢捣鼓这些东西,后来没了双腿,更是没别的事可做,就成天尽瞎琢磨这些没用的玩意儿。”听了高歌的夸奖,凯文虽然口中自谦,却难掩激动,他对别人的肯定异常的敏感,也许是因为平常太缺少这样的肯定了。

    “这是你刚刚在画的设计图吗?”高歌指着笔记本最后一页上那张尚未完成的图纸问道。

    “是的。”凯文声音有些低落,“但……没能设计成功。”

    “你这玩意儿……是准备拿来运水的?”高歌忽然似有所悟。

    高歌一眼就看了出来,这是一台车轮式水车的设计图,水车,也是这个世界还没有的东西。

    “是的!”凯文显然没想到对方一眼就知道了自己的设计意图,微吃了一惊,“我父亲种了十亩荞麦地,最近天旱无雨,他每天都起早摸黑地去挑水浇地,回到家里腰都直不起来了,所以,我想……”

    说来也巧,高歌不是工科男,所以像什么蒸气机、内燃机、车床之类工业革命之后的玩意儿是一窍不通,但他却参加过一个古籍抢救项目——古刻新风系列丛书的编辑工作。

    这个系列丛书,专门收集古代各种各样带木刻版画的图书,然后重新影印出版,这其中,不乏像《天工开物》《河工器具图说》《营造法式》《农耕图》《蚕织图》这一类代表中国古代科技、农业和制造业最高水平的图书。

    显然,中国古代的这些东西要远远先进于这个世界。

    作为责任编辑,这些书中的每一张图示,高歌都曾经细细察看和校对过,就像印在脑子里一样了,所以,他一见凯文所画的东西,马上就联想到了中国古代的农业灌溉利器——车轮式翻斗水车。

    车轮式翻斗水车的详细图示迅速被高歌从大脑中调取了出来,与眼前的设计图细细对照。

    应该说,与真正的车轮式翻斗水车相比,凯文的设计还比较简陋,可最重要的一些点都已经考虑到了,不过,依然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没有解决。

    “你看!”高歌毫不客气地拿起桌上的细炭条,在图纸上“刷刷”几下,“水斗的方向要倾斜,这样的话,等它升到水车最高点后斗中的水就会从一端的出口被自动倒出来了!”

    “啊!就是这样!”一语惊醒梦中人,凯文一点就通,惊喜地叫了起来,一把抓过被高歌修改过的图纸瞪大了眼睛细细看着,如果他有双腿,现在肯定是一蹦三尺高了。

    “您太了不起了,您是怎么想到的?”半晌,凯文激动地抬头看着高歌。

    “我曾经看过几本古书,里面记录了不少有趣玩意儿的设计图,其中就包括这种水车。”高歌高深莫测地笑道。

    “您能把这些设计图都画出来给我看吗?”凯文一把抓住高歌的袖子,马上又察觉到自己的唐突,忙悻悻然缩回手来。

    “没问题,以后有的是时间细细交流。”高歌挥挥手,“那么,凯文,你能做出一架这种水车的模型吗?”

    “当然可以,小半天就能做好。”凯文摩拳擦掌,在他的桌子上,放着许多小而精巧的木工工具,显然,他的动手能力决不仅仅限于绘制图纸。

    忽然,凯文有些疑惑:“您这是要……”

    “我要把模型交给营造司,让他们组织木匠,务必在两天内做出一架能实际使用的水车来。”高歌轻轻挥了挥拳头。

    “可……可营造司是属于城主府的……”凯文提醒道。

    高歌对凯文露齿一笑:“喔,忘了告诉你了,我就是薇山城的城主呀。”

    ……

    广阔的原野上无遮无拦,一棵树也没有,而笼罩四野的天空上,也没有一丝云彩,耀眼的太阳如熊熊爆燃的火球,无情地炙烤着世间万物。

    一望无际的田野上满是半尺高的荞麦苗,现在正是它们的生长旺季,却大多软软地委顿在地,有些苗叶都已经枯黄了。

    尽管荞麦是一种耐旱的作物,但也经不住连续一个月的干旱。

    曼彻伦尼用长柄勺舀起桶中最后半勺水,细心地浇在一棵荞麦苗的根部,然后缓缓直起酸痛无比的腰杆。

    水浇在干涸的土地上,不过一个呼吸的时间,已经完全渗透不见了,地面依旧是一片干燥的颜色,麦苗也依旧无力地瘫软着。

    靠人工去河边挑水来浇,远远赶不上蒸发的速度啊!

    再这样下去,整片土地都要绝收了,好不容易燃起的一点希望又要破灭了。

    “该死的,难道一定要断了我们的活路吗?”曼彻伦尼抬起头,狠狠地瞪了一眼高高挂在天顶的太阳,嘴里发出绝望的咒骂。

    不过才瞄了一眼,毒辣刺眼的阳光就让他不由自主地眯起了眼睛,双眼刺痛,视野变得白花花一片,连忙重新低下了头。

    一阵无力的绝望感袭上了曼彻尼的心头,与这日月天地相比,自己实在是太渺小了。

    当视线重新变得清晰,曼彻伦尼看见,他的小儿子,斯金纳尔正坐在田埂边,两只空水桶歪倒在一旁。

    “兔崽子,又想偷懒!赶快挑水去。”曼彻伦尼气急败坏地对着斯金纳尔大声嚷嚷,挥舞着手中的长柄勺。

    斯金纳尔一脸不乐意地站起身来,他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了,小声抗议道:“父亲,这根本没有用,这么大的太阳,浇下去的水麦苗还没来得及吸收就都蒸发光了,这些荞麦,完了!”

    “你这小兔崽子!”曼彻伦尼气得胡子乱颤,与他的三个哥哥相比,这个小儿子是唯一敢和他唱反调的。

    “都是被你妈给宠坏了!”曼彻伦尼恨恨道:“再难再累也要坚持下去!你难道忘了我们逃难路上的经历了吗?我们现在不是在为别人干活,我们是在为自己的命在拼!”

    听到父亲的话,似乎回想起了什么,斯金纳尔抿了抿嘴,默默地站了起来,挑起已经空了的水桶。

    父子二人一前一后,沉默着往河边走去,前后左右,都是像他爷俩一样的人,有些挑着空桶走向河边,有些则步履沉重地挑着满满的水桶从河边走来,一路小心翼翼,舍不得让一滴水晃出桶外。

    他们的脸上,都写满了焦虑,似乎被火辣辣的太阳蒸发掉了身体里的每一丝精力,都沉默着,只是机械地行走着,劳动着,忍耐着。

    就在这时,从薇山城方向来了一支队伍,五、六辆大车,四、五十个人。

    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居然是尊贵的城主大人。

    这支队伍一直走到了河边才停了下来,马上有人吆喝着三三两两地开始将大车上的东西往下搬,都是些或大或小的沉重的木构件。

    见城主大人出现,在田地里的农人们纷纷聚拢过来。

    城主大人登上一辆刚缷完货的大车,看着眼着不断聚集的人群,大声说道:“薇山城的居民们,你们辛苦了,你们是为了自己的命运在与这天斗,与这地斗。相信我,只要有决心,加上有办法,人定胜天!”

    人定胜天,这斩钉截铁般的四个字,听在曼彻伦尼的耳中,莫名地给他增添了几分勇气。

    “老天要用干旱夺去我们的希望,那今天,我偏要让这河里的水自己乖乖地流上来,流到这片田野上!”城主大人指着比河岸足足低五、六米的水面,这样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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