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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五十五章 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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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公国983年,3月28日。我听到了这首《勇敢者洛明的战斗赞歌》:

    我亲眼见那英勇身姿行在大地上,

    斩下敌人头颅就像摘下一枚枚葡萄;

    他挥动如火的剑光就有雷声震响,

    一往无前,光荣之道!”

    哼唱着这朗朗上口的旋律,中年学者将歌词抄录在麻布之上,确认无误之后,再小心翼翼地将其誊抄在羊皮纸卷上。

    西庇安,一个刚度过自己三十二岁生日的历史学者,由于机缘巧合,出现在了洛明的军营之中。

    如今这里已经化为了一片欢乐的海洋,许多士兵不约而同唱着这首小调饮酒作乐。

    甚至有从附近赶来的吟游诗人第一时间学会了这旋律,弹奏着三弦琴,以这旋律为开场导出了已经几经歪曲,但还是能依稀分辨出原貌的关于洛明的种种传闻和事迹。

    原本他受老师之托,出门游历,来到梵希郡,是要收集一些民间的历史资料。

    “无知的百姓有时却掌握着真实的历史,虽然有许多歪曲,但大都是在口耳相传中无意的歪曲和夸张而已。

    而贵族们却往往长着毒蛇的舌头,一件事经过他们的嘴,便会染上毒液的色彩。”

    老师曾经这么说过——说白了,就是贵族在讲述一件事的时候,经常会将其歪曲成符合他自己利益的样子,比如故意夸耀自己的先祖,而诋毁自己看不惯的人。

    而这些事和普通民众却没有什么利益关系,因此,他们或许会添加一些子虚乌有的片段,让故事显得更引人入胜,但绝不会刻意篡改太多事实。

    在专业的历史学家面前,这其实是很容易分辨的。

    来到梵希郡之后,他便带着护卫四下游荡,有时出入酒肆,有时向乡下的老农打听旧事。

    不过,没过多久,他便注意到了怪物的出现。

    虽然身边有护卫,但也不可能和大量怪物周旋,为安全起见,他退入郡城。在郡城中无事可做,便去拜访了一下郡守康勒山伯爵。

    没想到,伯爵正好要出兵打仗,邀请他一同随行,记录战争中的故事,同时也暂时作为一个幕僚帮他出谋划策。

    虽然知道许多历史上的事例,但他本身其实对军事知识只是略懂,不敢随意发言,只是借着这个机会记录战况而已。

    总数三千多人的联军迎战上千怪物,这也不算一个小事件了,能够记录这个事件,作为历史学者来说绝对是一种荣幸。

    于是,他便目睹了洛明的崛起。

    “士兵都说,是军中的牧师希尔斯创作这歌并在军中传唱。

    听说她在取得胜利时负责看守营寨,没有什么大功劳可言。我觉得她大概是想借此沾一点胜利的光,让洛明开心,给她一份赏赐。

    但毋庸置疑,士兵喜欢这首歌,他们都认为这歌词完全属实。

    他们每每用这歌词来祝酒,并且很确信,在洛明的带领下,虽然是刀口上舔血的士兵,也没有什么可害怕的。

    年轻的洛明已经不再是崭露头角所能形容的成功者了,如果他不遭受什么意外的话,以后肯定会更加强大。

    我将他的功业与所知的一个个英雄相比,虽然我读过上百卷史书,但据我所知,在这个年纪能和他相比的,千年以来也是屈指可数。

    愿诸神保佑他不离正道,将恐惧只播撒在有邪恶盘踞的疆土上。

    西庇安,记录于梵希郡,洛明的军营中。”

    学者将羊皮纸的墨迹吹干,小心翼翼地将其收起,然后长长伸了一个懒腰。

    希望伯爵醒来之后,不会要求翻阅自己的记录,然后看着这一页勃然大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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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庇安其实搞错了一件很关键的事,那便是这歌并非希尔斯创造。

    她只是小市民家族出身而已,接受过最基本的识字和算账的教育之后,就被发现了牧师的天赋,送到了神殿里去。

    或许她为人还算精明果断,能够把握住机会去抱洛明的大腿。但在艺术这方面的造诣,最多也就能听出几首经典的曲子而已。

    让她创造朗朗上口的韵律,未免有些强人所难了。

    这歌曲其实是洛明亲自根据前世记忆中的旋律创造出来的,和阿雅一起写出的歌词,教会希尔斯唱之后,就让她以她自己的名义在军中传播开来。

    这并不难理解——若是洛明亲自传唱这首歌,未免有自吹自擂之嫌疑,让人心生反感。

    但由“想拍洛明的马屁”的希尔斯来唱,那就一点问题也没有了——士兵们有谁会不认同洛明的英勇和强大呢?有哪个士兵会拒绝拍长官的马屁呢?

    于是,希尔斯只花了不到一天时间,就让这首歌传遍了整个军营,接下来,又传出了军营之外。

    至今为止,联军中其他几支部队中也有不少人会唱这首歌了。

    虽然他们并不是洛明的手下,但自吹自擂一番“我曾经和歌里这位传奇的勇者并肩奋战”也很不错啊,够拿来吹个十年八年了。

    这首歌伴随着大胜的消息迅速传开,为洛明带来了非同凡响的知名度。

    就这三天,已经有十几个年轻人来到军营中,宣称愿意为洛明这样的豪杰效力。

    他们有的是投机者,有的则是真正敬佩洛明的武勋,希望获得一同建功立业的机会。

    又有好几家大商人运来酒肉犒军,说是犒军,洛明还收到了加起来将近四百枚金币的礼物。

    四百枚金币对他和大商人来说都并不算太大的数额,但已经充分表明了他们愿意友善来往的意愿。

    或者说,一起发财。

    毕竟,洛明造出肥皂差不多有半年了,第一批投放在郡城中,获得了不错的反响。

    这就证明了他除了身为一个贵族领主之外,也有着商人的思维。

    虽然这样一来,很难有商人能从他的手中骗到巨大利益,但至少洛明会对商人很开明地接受大多数平等的正常交易。

    哪怕和他正常做生意,也绝对能获得不小的收入。

    如果有安全获得利益的渠道,这些家大业大的大商人其实是不会去轻易尝试风险大的方法的。